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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油气资产减值问题探讨

论文摘要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当企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对企业所持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石油公司的油气资产需要进行油气资产减值测试,并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目前油气资产减值测试主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的开采》的规定。固定资产应该按照账面价值和可回收金额孰低的原则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该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预计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计算。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对油气资产的弃置义务如何从可收回金额中减除未做出相关具体规定,本文通过对石油公司海上油气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进行研究,运用美国会计准则的相关条款及解释对存在弃置义务的资产的减值测试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够以更合理、更趋同国际准则的方法来确定海上油气资产减值金额,同时对运用准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思考。

论文目录

  • 一、美国会计相关准则及解释
  • 二、实务中采用ASC 360-10-35-18准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一) 当弃置费每年末进行动态评估时
  •     1. 包含弃置费
  •     2. 包含弃置费
  •   (二) 当弃置费没有进行动态评估时
  •     1. 不包含弃置费
  •     2. 包含弃置费
  • 三、结论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张凡

    关键词: 资产减值,弃置义务,海上油气资产,可收回金额

    来源: 财会学习 2019年2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工程科技Ⅰ辑

    专业: 石油天然气工业,工业经济,会计

    单位: 中石化上海海洋油气分公司

    分类号: F426.22;F406.7

    页码: 88-89

    总页数: 2

    文件大小: 1900K

    下载量: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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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e1d4fac64133b41577a474b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