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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担保制度的问题与功能

论文摘要

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制度作为维护债权人权益的有效手段,运用愈加广泛与频繁,2018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制度做出了更加细致的规定,但是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担保制度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环,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审查不规范、制度功能移位的问题,极大的影响了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制度功能的发挥。本文试图整理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中担保制度运行问题,并通过明确其功能定位,以促进诉前行为保全制度的合理运行。

论文目录

  • 一、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担保的存在的问题
  •   (一)诉前行为保全担保的审查混乱
  •   (二)诉前行为保全担保的提供替代申请人释明责任
  • 二、诉前行为保全中担保制度的应然功能
  •   (一)诉前行为保全担保的损害救济功能
  •   (二)增强申请人释明之确信
  •     1. 保全担保不具有替代申请人释明责任的功能
  •     2. 保全担保具有增强申请人释明之确信的功能
  • 三、结语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李悦佳

    关键词: 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担保,申请人释明责任,诉前行为保全损害救济

    来源: 区域治理 2019年47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民商法,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中央财经大学

    分类号: D925.1;D923.4

    页码: 114-117

    总页数: 4

    文件大小: 987K

    下载量: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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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ef6dd52e1c18599035ac34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