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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融合视角下中澳规划管理的制度性差异与启示

论文摘要

在新时期,规划被赋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目标的职责,参考国外成功经验成为有益且有效的渠道之一。本文应用制度性理论,建立包含管制、规范、认知的概念性模型,系统比较我国与澳大利亚的城乡规划管理要素,揭示了两国在城乡划分标准、规划管理内容、地方行政主体设置、规划体系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持等方面存在的明显差异及其原因。由此,首先可以弥补国内相关文献的空缺。其次,有助于廓清我国与澳大利亚乃至英联邦国家规划管理的制度性差异,避免因此而产生的认知错位,并加深对国外建设成果的理解。最后,澳大利亚城乡平权等值的基本观念,也为我国城镇化路径提供了有益启示。

论文目录

  • 引言
  • 1 制度性理论与差异比较模型
  • 2 城乡划分:中国依据行政建制,澳大利亚依据人口密度
  • 3 规划建设活动界定:中国较为宽泛,澳大利亚相对细致且城乡全面覆盖
  • 4 规划管理主体:中国城—乡政府有行政隶属关系,澳大利亚城—乡地方政府同级
  • 5 规划体系:中国规划体系正在整合,城乡差异明显;澳大利亚“多规合一”,城乡无差
  • 6 国家对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澳大利亚以实现城乡居民同等水平为准
  • 7 结论与启示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邱连峰

    关键词: 城乡融合,规划管理,制度性差异,认知误区,城乡等值

    来源: 国际城市规划 2019年05期

    年度: 2019

    分类: 工程科技Ⅱ辑

    专业: 建筑科学与工程

    单位: 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分类号: TU984

    页码: 139-144

    总页数: 6

    文件大小: 2877K

    下载量: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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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ef86ab221342619d13ce9b7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