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扶贫是绿色发展理念在精准扶贫领域中的具体化、中国化措施。我国当前生态扶贫工作暴露出立法不足、监管风险和利益失衡等方面的实践隐忧,相关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加以规范。生态扶贫的法治进路应该以功能主义为依归,建构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价值取向、绿色发展策略引导利益衡平、绿色发展目标指引协同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并从政府、市场、企业和公众四个维度完善法治保障制度。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肖磊
关键词: 生态扶贫,绿色发展,功能主义,法治保障
来源: 法学杂志 2019年05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工程科技Ⅰ辑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私合作开展环境治理的模式创新与法律保障研究”(项目编号:RZ1511009)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 D922.68
DO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9.05.005
页码: 39-47
总页数: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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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fd5b0e96aeefa5fda5ab5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