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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作品独创性判断标准论

论文摘要

短视频属于何种类型的作品,能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应受何种程度的保护,是当前著作权法研究及实践领域广受关注的新问题,在微播视界诉百度在线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判决中,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独创性是判断短视频法律地位及受保护程度的核心标准,符合独创性标准的短视频应纳入电影及类电作品予以保护。针对"独创性",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在短视频领域,建议通过"整体观感法""抽象分离法"从素材选择、拍摄素材方式方法、画面剪辑、编排三方面综合判断其独创性有无及程度高低,确定其是否应受著作权法保护,以及具体受保护程度。

论文目录

  • 一、短视频作品的识别标准界分
  •   1. 著作权法框架下短视频作品基本类型
  •   2. 现行著作权法体系下短视频不属于“其他作品”
  • 二、“独创性”决定短视频作品法律地位及受保护程度
  •   1. 大陆法系下的独创性标准
  •   2. 英美法系下的独创性标准
  •   3. 现行著作权法框架下的独创性标准分析
  • 三、判断的细化标准
  •   1. 素材选择的独创性
  •   2. 拍摄素材方式方法的独创性
  •   3. 后期制作的独创性
  • 四、结语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周灿

    关键词: 短视频作品,著作权,独创性,判断标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来源: 中国出版 2019年24期

    年度: 2019

    分类: 信息科技,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民商法,出版

    单位: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分类号: D923.41

    页码: 61-64

    总页数: 4

    文件大小: 1348K

    下载量: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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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fe45cf664dfba5c9181325a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