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论文
有关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的研究
张亚军[1]2006年在《论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文中指出一个完整的保险市场体系,其主体由保险人、投保人和保险中介人叁方构成,保险中介人包括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对提高保险的经营效率,平衡保险各方当事人的交易过程中的不对称性,促进保险市场的良序发展,传播保险文化、加快保险市场的深度开发和保险产品以及...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
王文惠[1]2016年在《论伦敦劳合社保险经纪人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文中研究指明英国是世界上的保险核心,其保险市场及保险经纪市场非常发达,其保险经纪制度也借由自身保险所处中心地位而一直影响着世界各国保险经纪制度的构建和发展。其中,伦敦劳合社保险市场就是英国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它的诞生到后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