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佩虎[1]2003年在《对价与原因》文中研究说明对价是英美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术语,有关对价的制度是随着普通法的历史发展而不断丰富起来的规则体系,有关对价的规则主要有:既往对价不是对价;对价一般由受约人提供,但不一定提供给立约人;对价的充足与充分。这些规则又包含着许多例外规则。原因是大陆法系契约法中...
元静[1]2016年在《涉外信托关系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信托制度是目前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尚未形成一致认同的制度,这是十分罕见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涉外信托与其他涉外民商事关系一样容易发生,从英格兰到苏格兰的一小步扩张就足以形成涉外信托。。在当前情况下,两大法系关于信托的理念和实...
蔡文元[1]2007年在《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效力及对见义勇为的适用》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无因管理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研究对象,对当前的无因管理构成要件与效力理论予以分析评判,以期完善理论体系,并就司法实践中见义勇为这一与无因管理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全文包括前言、正文、结论叁部分,其中正文由叁...
张蕾[1]2003年在《论释明权制度及其完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释明权是一项具有权义合并性质的诉讼指挥权,释明权制度的设立,是为了达到民事诉讼目的而限制辩论主义弊病的产物。正确地规范释明权制度并适当、合理地行使释明权,是实现民事诉讼目的的一个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各国在司法理念上存在不同程度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