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转换公司债各主体利益平衡的法律制度设计

    可转换公司债各主体利益平衡的法律制度设计

    欧阳启明[1]2004年在《可转换公司债各主体利益平衡的法律制度设计》文中提出本文从法律制度设计的角度对可转换公司债的债券持有人、发行公司原股东和发行公司叁方主体利益平衡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主要使用了理论联系实际、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从两个层面来设计可转换债各主体利益平衡的法律制度,第一层是对叁方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