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旸[1]2008年在《股东现物出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现物出资,即非现金出资。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或新股发行认购的场合),发起人(股份认购人)除使用现金出资外,还可以采用其他一些出资方式作为股份进行投资。现物出资在现代公司中是非常普遍的,现物出资不是公司向股东购买财产,而是与现金出资并列的出资方...
蒋海亮[1]2003年在《公司设立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司设立制度为公司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其规定的内容合理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自治理念的实现,关系到公司股东、债权人、社会公众等各方面利益的平衡。本文即针对公司设立制度的若干重要法律问题,运用法史学、比较法学、法解释学等多种方法进...
康淑娟[1]2007年在《论第叁人侵害债权制度》文中指出第叁人侵害债权制度因为将债权纳入侵权行为法的救济范围,一直是民法学界长期争论的热点问题。在笔者看来,第叁人侵害债权制度是债权与侵权行为制度相互融合和渗透的产物,它修正了债权相对性原则的传统理念,赋予债权以权利的不可侵犯性,并藉此给予债权人以最为...
谭丽[1]2004年在《妥协中的宪法公民权》文中研究指明公民权是一个关系性概念,笔者试图从理论的角度把握公民权与其他权利(权力)的互动,从公民权生成的缘由、条件、生成路径、最终被宪法确认的结果上剖析公民权生成、确认、存在背后的各种妥协因素。它的形成是与特定的社会相连的,它是一种公民的需要同时也是一种...
刘素芝[1]2001年在《浅论行政程序的民主参与原则》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主参与原则是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又是行政法制的必然要求。行政程序的民主参与原则通常通过行政公开和行政听众制度体现出来。本文从行政程序民主参与原则的理论与实践及其意义等方面,对行政程序民主参与原则加以全面论述。李爽[2]...
杨磊[1]2004年在《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刍论》文中指出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是行政法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在我国确立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对于完善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机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政府的“依法行政”以及适应WTO提出的市场环境要求均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目前,国外在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
张雯[1]2016年在《论人体器官犯罪中的被害人承诺》文中研究说明人体器官犯罪中的被害人承诺,从本质上来说其实是被害人对伤害行为所作出的承诺。对于这类承诺的效力的判定,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从正面推断,即根据被害人承诺的理论,用理论分析的方式,说明此处的承诺不具有阻却违法的效力,证明人体器官犯罪中被...
蔡重星[1]2007年在《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文中认为证券市场随着全球化经济时代的到来日益壮大,同时证券犯罪也接踵而来,其中,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最为吸引热衷关注她的人们,行为操纵者千方百计的研究其规避的途径来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而法学界却不断的探索其理论模式,来规制操纵行为的发生,维护证券市...
霍宏[1]2008年在《论我国民事再审制度之重构》文中研究指明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再审制度是最后屏障的最后一道闸口。我国民事再审制度作为一种监督性和救济性的案件审理制度,对于修正审判错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深...
李宏丽[1]2010年在《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应对外国商品恶性倾销的有效手段,但是随着各国工业的发展,本着保护国内产业的目的,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都开始运用反倾销手段阻止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其中不乏符合《反倾销协定》的合理反倾销措施,但更多的是进口国当局对反...
杨延兵[1]2017年在《论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归属》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济的飞速发展,带动了民间文学艺术的发展,与此同时,其权利归属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基于此,本文将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归属展开论述,为加快其发展速度、扩大其影响范围提供保障。杨鸿[2]2010年在《民间文艺特别知识产权保护的...
靳扣娟[1]2004年在《行业协会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行业协会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日益加强。一方面,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需要行业协会独立承担重要的社会职能。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发展需要行业协会发挥独特的社会作用。然而事实上,由于历史和体...
程明[1]2016年在《农村饮用水安全立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我国的饮用水状况持续恶化,尤其是农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更是令人堪忧。我国农村饮用水在水质和水量上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但是水质性缺水已经成为更为重要的饮用水安全隐患。而我国目前农村饮用水立法状态不容乐观,在现存的立法中,还没有专门针对农...
蒋光辉[1]2013年在《物权公示效力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第一部分介绍了选题理由及意义、研究现状及研究方法。关于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大陆法国家有意思主义、物权形式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叁种模式。从公示效力角度观察,有公示对抗主义和公示要件主义两种立法主义。我国学者对物权变动模式和公示效力模式的态度,...
张彦高[1]2004年在《专业船舶管理若干问题的研究》文中指出从管理主体来分,可把船舶管理分成叁种类型,即:船东本身管理船舶(包括航次租船和期租船),称为第一方船舶管理;租船人(主要是光租)管理船舶,称为第二方船舶管理;独立的专业公司管理船舶,称为第叁方船舶管理,也叫专业船舶管理。这类公司就称为“专...
刘琦[1]2017年在《环境法立法后评估的法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是“科学立法”,要求立法必须符合法律所调整事态的客观规律,法律的制定应满足法律赖以存在的内外部条件。立法后评估是推进科学立法的重要形式,而环境保护的时代命题迫使法学研究应对环境立法有所贡献,但是学界对环境...
张亚军[1]2006年在《论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文中指出一个完整的保险市场体系,其主体由保险人、投保人和保险中介人叁方构成,保险中介人包括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对提高保险的经营效率,平衡保险各方当事人的交易过程中的不对称性,促进保险市场的良序发展,传播保险文化、加快保险市场的深度开发和保险产品以及...
郭江吟[1]2012年在《市场规制法基础理论基本体系研究》文中提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一直是发达国家苦苦追求的目标,对我国这样的经济转型国家来说,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市场的缺陷和局限性使市场规制成为必要,市场规制的价值在于通过对失范市场行为和现象的规制,克制、弥补市场失灵现象。目前学者们对市场规制...
戚丹华[1]2004年在《扣船制度中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船舶扣押制度(ArrestofShip)是解决海事争议的重要程序,也是各国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基础,一直都得到国内外航运界、法律界的普遍重视。早在中世纪,扣船制度开始在欧洲各国出现,并逐渐成为解决海事争议的重要司法程序,虽然其在大陆法系中被视...
曲涛[1]2009年在《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研究》文中指出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是船舶碰撞法的核心问题。本文以《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研究》为题,以侵权法基础理论为支撑,以我国船舶碰撞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为基础,以国外有关船舶碰撞法先进的立法理念为借鉴,以国内外有关船舶碰撞法研究的学术成果为参照,围绕着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