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宣告论文

  • 破产宣告对于待履行合同的效力

    破产宣告对于待履行合同的效力

    叶名怡[1]2004年在《破产宣告对于待履行合同的效力》文中研究说明契约必须得到遵守,乃传统民法理论中的一项基本规则。然现实生活纷繁复杂、变动不居,在契约关系中,为求得社会妥当性即具体个案的实质正义,法律创设了相应的原则和制度作针对性之调节,诸如大陆法系民法所谓“情势变更原则”、英美法系所谓“合同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