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奉林[1]2015年在《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整个证券市场看,注册会计师审计因其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已成为最核心的防线,也是最后一道防线。从这个意义上说,注册会计师被形象的视为证券市场的"经济警察",世界各国均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予以了超乎寻常的关注,从根...
葛向红[1]2004年在《中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赔偿制度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赔偿制度是投资人利益保护的重要机制。我国现有的证券法律法规虽然也规定了虚假陈述行为主体的民事责任,但总体来说只起到了“宣言”的作用,操作性不强,在实务中难以实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具有...
许华荣[1]2004年在《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民事责任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作为推动力量和资金提供者的作用日益显着,但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泛滥而使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问题也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基本的证券市场民事责任...
彭湘华[1]2007年在《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民事责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破坏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引发了资本市场的信用危机。如何追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使投资者能够通过行使民事救济恢复自己的权利是国内外学者正在研究的课题。我国对虚假财...
廖鸣[1]2003年在《美国证券虚假陈述中会计师和律师的连带责任》文中指出“保护投资者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的片头语。对受到不法侵害的投资者予以赔偿救济是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文的论述主题是会计师和律师在证券虚假陈述情形中对投资者所要负担的连带责任问题,总体...
李奉林[1]2015年在《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从整个证券市场看,注册会计师审计因其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已成为最核心的防线,也是最后一道防线。从这个意义上说,注册会计师被形象的视为证券市场的"经济警察",世界各国均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予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