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1]2003年在《论诉讼调解制度在我国存在的历史合理性》文中研究指明诉讼调解(法院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它深深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一直是我国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民事案件的主要解纷方式。全球化下的今天,正遭遇现代西方法治、自身弊端等一系列挑战,甚至有人提出要废除我国现行诉讼调...
郑曦[1]2010年在《论司法认知及其中国式构建》文中研究说明一、司法认知概念之厘清司法认知(JudicialNotice)是英美证据法上的概念,其来源于“显着事实无须证明”的古老法谚。对于国人来说,司法认知是陌生的名称。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虽有司法认知之实,却无相关的概念和制度,因此国内学者对于司法认...
郑丁足[1]2003年在《论美国的辩诉交易》文中提出美国辩诉交易产生于十九世纪,是指被告人通过有罪答辩,换取控诉方的适当宽恕。检察宫、法官、辩护律师分别在辩诉交易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目前美国国内对辩诉交易有主存论、主废论和折衷论叁种观点。辩诉交易在美国得以产生和广泛运用,既是美国刑事司法制度造就的结...
高艳妮[1]2015年在《我国反垄断中的行政调查制度研究》文中认为行政调查作为行政程序中用于了解事实、收集相关信息的重要内容,在政府部门的各项工作中都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反垄断领域的行政调查而言,由于其案件自身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较强,行政调查的重要性则更是不言而喻的。我国自2008年8月1日开始...
魏蕾[1]2008年在《当代中国自由心证制度建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司法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法官作为裁判者,通过对事实的正确认定和对法律的准确适用,将抽象的正义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公平正义。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至关重要。事实认定是法律适用的前提,也是法官裁...
黄良友[1]2005年在《民事再审之诉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事再审制度作为一种事后补救制度,是存在于审级制度之外的一种相对独立的诉讼制度,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司法体制主体结构中的“消防通道”或者“紧急出口”。民事再审制度对于维护裁判的公正性和有效救济当事人因错误生效裁判而受到损害的权益具有十分积极...
陈黎明[1]2007年在《刑事证人制度若干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证人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诉讼参与人。在大陆法系国家,证人指以其亲身所感知的案件事实向裁判者进行陈述的人,不包括当事人和鉴定人。我国法律规定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七种证据之一,它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正确进行裁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刑事证人...
邵颖[1]2016年在《论刑事审级制度的改革》文中研究指明审级制度应具备纠纷解决与规则治理的双重功能,并结合不同案件、不同级别法院特点平衡两者的关系,在其设置过程中需要考虑认识论原理、法理学原理及实践中的特殊需求。实践中,我国的审级制度表现出重纠纷解决轻规则治理的特点,且在两大功能的发挥上都有欠缺。...
周德印[1]2008年在《论法官庭外调查权》文中研究说明查明案情、惩罚犯罪,以实现实体公正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的诉讼目标之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国纷纷采取各种措施,法官庭外调查制度无疑有利于达到这一目标,然而就是这样一种制度并不为所有国家所接受。法官庭外调查权仅存在于大陆法系职权主义审判模式和混合制审...
丁晓斌[1]2016年在《试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文中提出2014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引入了一项新的制度——简易程序制度。由于简易程序作为一种较之普通程序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立足于现代司法理念,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本,为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协调提供了合理有效的模式,因此,这项制度的确立,势必会大幅提...
鲍克锋[1]2007年在《关于司法鉴定问题的若干思考》文中提出对于司法鉴定问题的研究以及重新审视,对于司法鉴定制度存在弊端的实证分析,对于造成错案、冤案的教训根源反思,能为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走向提供前车之鉴。鉴定制度改革当何以为进路,是引进英美法系的证人制度予以“转弯”,还是改进原有诉讼程序中的司法...
冯元新[1]2014年在《民国时期民事证人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证人证言作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种法定证据类型,其运用的范围相当广泛,但由于现行立法上的缺失,造成司法实践中证人不作证、证人出庭难、证人作伪证的现象大量存在。而反观民国时期立法,对其立法上是否超前暂且不问,仅就其制度设计上而言,相当精密,...
孙玉雷[1]2008年在《试论清末审判制度改革》文中提出清末审判制度改革是中国审判制度近代化的开端。本文对晚清改革的原因、内容、成效和不足进行了分析论证,通过梳理相关历史数据,总结改革对中国审判制度近代化推动的作用,并分析了改革失败的原因,使人们对晚清改革有一个新的认识,希冀能为当代的司法体制改革提...
冯哲[1]2003年在《论审前羁押与人权保障》文中研究说明审前羁押是刑事诉讼活动中常见的强制措施之一。它具有控制犯罪,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功能。同时,在实现犯罪控制的过程中,如何保障人权也是其面临的问题之一。因此,审前羁押备受刑事诉讼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关注。近年来,人权保障的呼声不断高涨,尤其是在十分敏...
黄宣[1]2015年在《民事上诉利益研究》文中提出从比较法视角观察,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适用的上诉利益额度和上诉许可,英美法系国家民事诉讼适用的上诉许可构成了民事上诉利益的完整内容,民事上诉利益是民事上诉程序的基础。进入新世纪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繁荣发展,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大量出现...
唐力[1]2003年在《民事诉讼构造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民事诉讼构造以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与法院诉讼权限的配置关系作为内容,探讨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院之间围绕纠纷的解决所形成的相互作用关系。就理论上的研究和各国立法实践所反映出的法院与当事人之间诉讼权限的配置关系,诉讼构造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第一...
龚德云[1]2003年在《我国刑事侦查模式之重构》文中研究指明刑事侦查模式是刑事诉讼侦查阶段最基本、最核心的制度层面内容,它体现的是侦查阶段各诉讼主体的相互关系及侦查权力的运作方式,反映一个国家不同的侦查目的观、诉讼价值观和不同的法律文化。侦查模式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着侦查目的和刑事诉讼多种...
杨小利[1]2017年在《民事证据制度改革论纲》文中提出民事证据制度改革一直是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核心线索。本文以证据制度改革为研究对象,以历次《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为主线,对20多年来证据制度改革进行总结。从证据制度的体系、框架、内容等方面看,民事证据制度改革经历了初步建立阶...
张微[1]2008年在《论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文中认为证据是认定案件的基础,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处于中心环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虽然是现代刑事诉讼的产物,但在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限制国家权力等方面,与行政诉讼的贡献是相通的,所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同样也...
魏秋生[1]2003年在《论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改革与完善》文中认为审前准备程序改革是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的重要课题,它牵涉到了系列重要的诉讼理论问题,也对诉讼构造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本文详细分析了我国现行审前准备程序存在的弊端和改革中出现的失误,通过评介西方四国审前准备程序的现状及历史沿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