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映兵[1]2017年在《证券支持诉讼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伴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民事侵权案件也频繁发生,其中以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等现象尤为严重。针对证券民事侵权,由于我国证券民事责任实现机制的法律维权体系并不完善,加之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意识不强,维权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较高,且由于...
娄立新[1]2004年在《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法理学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劳动教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法律制度,创建于1957年。回顾历史,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在巩固国家政权、教育改造不良人员、维护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
王昭权[1]2004年在《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文中指出行政权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这是现代法治精神的内在要求,伴随着行政权的扩张,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已现实地成为行政权领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现代依法行政的必然趋势,加强对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的司法控制更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祝剑萍[1]2004年在《论司法腐败的综合防治》文中指出司法腐败已成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一种社会公害。对司法腐败必须实行综合防治,即:德法相济,标本兼治,既重自律,更重他律,着重推进司法改革,同时优化司法环境。一是改革司法制度,保障司法独立。根据宪法规定的法治原则,合理界定司法与相关主体的权力关系,...
向泽选[1]2007年在《我国刑事赔偿制度的困境与出路》文中研究指明刑事赔偿制度要发挥调整、缓解司法权与公民权的矛盾和冲突的功能,就必须将平衡司法权与公民权所要求的内容表达出来。我国现行刑事赔偿法律制度在制度规范层面存在严重缺陷,不能满足调整司法权与公民权的矛盾和冲突的实际需要,应当在刑事赔偿范围、...
王金平[1]2003年在《论诉讼调解制度在我国存在的历史合理性》文中研究指明诉讼调解(法院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它深深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一直是我国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民事案件的主要解纷方式。全球化下的今天,正遭遇现代西方法治、自身弊端等一系列挑战,甚至有人提出要废除我国现行诉讼调...
林海[1]2008年在《对完善我国检察解释的法理思考》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我国检察解释体制初步建立,检察解释活动逐渐从无序到有序。但不可讳言,由于理论上的模糊与误解,不仅未使检察解释的有序状态日趋合理,其异化甚至对文本的背离的现象在司法实践中却日益明显。完善我国检察解释体制,应遵循检察解释的原则,改...
郑曦[1]2010年在《论司法认知及其中国式构建》文中研究说明一、司法认知概念之厘清司法认知(JudicialNotice)是英美证据法上的概念,其来源于“显着事实无须证明”的古老法谚。对于国人来说,司法认知是陌生的名称。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虽有司法认知之实,却无相关的概念和制度,因此国内学者对于司法认...
魏蕾[1]2008年在《当代中国自由心证制度建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司法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法官作为裁判者,通过对事实的正确认定和对法律的准确适用,将抽象的正义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公平正义。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至关重要。事实认定是法律适用的前提,也是法官裁...
骆丽莉[1]2010年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文中指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和公民环境权益而设立的新型诉讼的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对于解决环境侵权问题,及时化解因环境污染与破坏而引发的纠纷,贯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及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不断推进社会和谐...
陈妙[1]2003年在《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证明责任分担研究》文中指出从近年来国内外证券市场曝光的大量欺诈交易可以看出,不论是成熟的或是年轻的证券市场,都不可避免欺诈行为。虚假陈述是证券欺诈的主要方式,需要通过诉讼落实民事责任。在虚假陈述诉讼中,举证责任是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本文拟对虚假陈述的证明责任分担...
黄良友[1]2005年在《民事再审之诉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事再审制度作为一种事后补救制度,是存在于审级制度之外的一种相对独立的诉讼制度,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司法体制主体结构中的“消防通道”或者“紧急出口”。民事再审制度对于维护裁判的公正性和有效救济当事人因错误生效裁判而受到损害的权益具有十分积极...
梁德东[1]2008年在《论公司在股东派生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文中研究表明股东派生诉讼制度首创于英国判例,经过百余年的发展,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已为两大法系的多数国家所接受,由于其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一项有效制度,所以成为各国公司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谢雪珏[1]2016年在《论我国证券仲裁制度的完善》文中研究指明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快速发展,证券纠纷也不断出现,成为阻碍我国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探索有效的证券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即从证券纠纷解决机制途径之一的证券仲裁制度出发,分析我国证券仲裁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完...
陈黎明[1]2007年在《刑事证人制度若干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证人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诉讼参与人。在大陆法系国家,证人指以其亲身所感知的案件事实向裁判者进行陈述的人,不包括当事人和鉴定人。我国法律规定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七种证据之一,它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正确进行裁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刑事证人...
邵颖[1]2016年在《论刑事审级制度的改革》文中研究指明审级制度应具备纠纷解决与规则治理的双重功能,并结合不同案件、不同级别法院特点平衡两者的关系,在其设置过程中需要考虑认识论原理、法理学原理及实践中的特殊需求。实践中,我国的审级制度表现出重纠纷解决轻规则治理的特点,且在两大功能的发挥上都有欠缺。...
龚兵[1]2007年在《论我国刑事证人权利义务之完善》文中研究说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是知悉相关案情,负有向司法机关作证的义务并享有相应保障权利的,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刑事证人的证言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具有不可替代性。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证人作证的现状不容乐观,证人履行作证义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出庭率低。...
赵秉志,商浩文[1]2015年在《论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与刑法调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劳动教养制度在我国已经被依法废止,基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与衔接之考量,需要将相关劳动教养事由进行类型化处理,纳入法治轨道。一部分劳动教养事由将会分流到刑法中,这将会导致部分犯罪入罪门槛的调整和保安处分措施的扩大...
周德印[1]2008年在《论法官庭外调查权》文中研究说明查明案情、惩罚犯罪,以实现实体公正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的诉讼目标之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国纷纷采取各种措施,法官庭外调查制度无疑有利于达到这一目标,然而就是这样一种制度并不为所有国家所接受。法官庭外调查权仅存在于大陆法系职权主义审判模式和混合制审...
孙锐[1]2017年在《刑事证据资格研究》文中指出本文以证据资格为研究对象,在多元化证据价值的理论背景下,以对证据概念和证据属性理论的反思为逻辑起点,以相关规则的梳理和完善为基本进路,综合运用法解释学研究方法、类型化研究方法以及比较研究方法,探究中国语境下证据资格的应然模式,搭建证据资格的规则体系,...